【引言】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精品多篇为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隐患整改制度 篇一为有效消除学校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主管领导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将危险部位进行整改。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各部门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年级组及部门负责及时进行整改,通知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验收。
九、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年级组及部门应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报校领导审批,领导签批后马上落实整改。
十、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工整改。
十一、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参与整改,若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隐患整改制度 篇二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规章制定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2、每周的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五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二、“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信息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五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统计汇总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三、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将复查内容反馈到信息人员,由信息人员统一进行分类汇总。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人员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五、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资料《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六、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七、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 ……此处隐藏11508个字……大隐患项目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环保部办理,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期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照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七、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
附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 )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八一、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10、每月由生产管理部组织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11、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12、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2、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七、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填写《隐患整改明细表》,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生产副总下达停止运行通知。整改合格后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运行。
八、整改资金的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九、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十、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篇九一、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科室的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五、排查及报告程序
1、每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及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2、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科室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3、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科室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
2、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七、整改要求
1、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单位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单位向安全科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3、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行和操作使用,由公司总经理下达停止运行通知。整改合格后向公司安全科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运行。
八、整改资金的筹措
事故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专项费用中列支。
九、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十、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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